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教师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,可能会受到行政处分或者解聘:
1.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,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;
2. 体罚学生,且在受到教育后仍然不改正的行为;
3. 品行不良、侮辱学生,且影响恶劣的。
法律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第三十七条。如果教师的行为构成犯罪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教师行政处分的具体程序是什么?
教师解聘的适用情形有哪些?
如何判断教师行为是否构成犯罪?